吉 林 省 教 育 科 学 院 基 础 教 育 研 究 所
全国基础教育课业改革实验与小研究生国际合作项目办公室
通知〔2018〕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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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规划课题“科研扶贫与教改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科研机构及各中小学校: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教育部规划课题《基础教育课业改革与小研究生创新学习实验》(国题批准号FHB160516)吉林省首批立项的各专项课题,现已进入委托验收阶段。鉴于全省基础教育科研受力不够均衡、城乡校际差距较大等实际情况,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省基础教育研究现将全国课业改革与创新学习实验课题作为“科研扶贫与教改创新”项目,面向全省组织“十三五”终结批次全国专项课题申报。请各地各级教育科研所等教科研机构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转发通知并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按时申报。
一、申报类别与申报重点
课题申报分为“课业改革项目”和“小研究生项目”两个类别。小研究生项目属于课业改革项目升级版,国内首创并组织国际合作,且代表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最新趋势,建议作为重点申报。本次申报为吉林省“十三五”全国课题的最后批次,课题结题实行弹性管理,在2019至2020年时限内,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预期成果,可随时申请结题。成效突出、成果出色的专项课题,省教科办可再予认证发证。
二、课题系列与申报对象
课题申报对象分为县区、学校、团队以及教师和学生个人等多个系列。全国课题的小研究生专项仅限申请担任小研究生导师的教师申报,学生申报小研究生课题须以小学中高年级以上为起点。经授权的民办教育机构可以直接受理在校学生校外申报。幼儿园及幼儿教师特许申报需与学前教育科研机构先行协调。
三、申报方式与相关要求
课题管理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由主持人组建课题组。每项课题限一人主持,每人只能主持和参与一项本级别同类课题。原则上课题组成员有一定的人数限制,且不可跨区校兼报。课题结题,具有研究成果的课题组成员可以单独申领参研证书。课业改革类课题申报可依据《基础教育课业改革课题指南》直接选定或参照自拟;小研究生项目申报务必参照《小研究生国际合作项目指南》进行。申报者须上网下载填写《课题申报议定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教育科研机构同意盖章后上报并上传电子版至省所zxxxbkyw@163.com邮箱,批复后返回存档;组织申报的教科研机构同时上传数据统计电子表格。
本全国课题属于经费自理公益项目,课题立项评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专家指导及网络资源等有偿服务属于实验单位与第三方自愿自主行为,与课题立项无关。牌匾、证书、资源等自愿自行联系或委托各所联系公司统一定制,邮资自付。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所有立项课题上网公示认证。
申报表格寄送:吉林省教育科学院基础教育研究所(长春市湖波路65号 邮编130022);电话:0431—85331167。
联系人:郭彦松18943973079;小研究生课题:王岚15044028299。
附件 全国课题《基础教育课业改革与小研究生创新学习实验》申报议定书
小研究生网xiaoyanjiusheng.com
附件及表格下载:
申报通知 http://xiaoyanjiusheng.com/uploads/soft/180316/1_1029529951.doc
立项表格http://xiaoyanjiusheng.com/uploads/soft/180316/1_1029521242.doc
学生表格 http://xiaoyanjiusheng.com/uploads/soft/180316/1_1029527643.doc